清镇市2023年上半年(第一批次)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公告
各相关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《教师资格条例》《贵州省教师条例》《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(试行)》和《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教资字〔2020〕1号)等法律法规及《贵阳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》的通知要求,清镇市2023年上半年(第一批次)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已完成,现将认定通过人员及教师资格证领取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通过人员
见附件《清镇市2023年上半年(第一批次)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》
二、证书发放时间
2023年6月5日至6月13日(双休日、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),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。
三、证书发放地点
清镇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22办公室(清镇市百花生态新城清州大道“数据湖城”3号楼)。
联系电话:0851- 82577528
四、领取材料
1.教师资格证书一本。
2.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。(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原始法定依据,由申请人自行提交到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,切勿遗失)
五、相关要求
1.认定通过人员需认真查询认定通过人员名单,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。
2.代领需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委托函。
附件:清镇市2023年上半年(第一批次)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.xlsx
清镇市教育局
2023年5月31日
原文标题:清镇市2023年上半年(第一批次)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及证书发放公告
文章来源:https://www.gzqz.gov.cn/xwdt/tzgg/202305/t20230531_7998064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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